警方查獲BB彈射擊犬貓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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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區發生不明人士以BB彈沿新建路及北極殿後空地等處射擊流浪犬貓及行人,涉案人10月7日已被警方尋獲,涉案的陳姓男子表示,係因逃避狗吠追逐而跌倒,心生忿恨,坐於車中持BB槍射擊隨車追逐犬隻。
案經蔡淑惠議員關心,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即會同警方至現場訪查,並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將以車追人,亦已聯合本市動物保護團體加強至該地區巡視。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於7日下午5時半接獲鹽埕派出所來電,表示已找到涉案人,該處動物保護組組長周駿男與技士呂英沖隨即前往派出所製作談話記錄,涉案人陳姓男子表示:9月29日 晚上十點多逛完夜市後至鹽埕路北極殿借廁所,坐在該廟前石椅上,有狗對他吠叫示威,因心生恐懼,快步跑回車內躲避,慌張跌倒受傷,因而心生忿恨,坐於車中持BB槍射擊隨車追逐犬隻。
防疫保護處表示:依動物習性,犬隻不會無故對人吠叫及示威,且陳姓涉嫌人只因一頭犬隻對其吠叫就心生恐懼,實與常理不合,另於車中對不特定犬貓射擊,亦屬防衛過當,擬依違反動保法第六條處以罰鍰。
動保處長李朝全表示,以BB彈射擊動物已違反動物保護法,違反情節嚴重者將可處新台幣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承辦人:動物防疫保護處 動物保護組 呂英沖 技士 06-2130958
遭BB彈射擊 頸部受傷的狗狗
經醫師緊急開刀取出 現已康復 但對人類始終充滿戒心及憤恨感 至今仍不易接近
虐待貓犬者...真是"罪不可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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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9/04/22 18:59 |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3、4月分別接獲一起家犬被BB彈打傷的虐犬案件,除循線追查外,並呼籲市民對此種傷害動物行為應勇於舉發並協助作証,對於無故傷害動物的兇手千萬不要姑息。 家住台南市府前路的吳姓女士3月間向防疫所報案,指有一天晚上她在住宅二樓聽到家犬的淒厲哀號聲,往下一看,一名男子持類似手槍的槍枝向狗射擊多發,經她大聲喝止,該名男子才匆忙離去,她下樓檢查愛犬,發現外表並沒有傷口,但狗籠內發現多發塑膠BB彈。 4月間,民眾向防疫所檢舉,指一隻狗中了4發金屬彈,從外表可以清楚看到彈孔,手段極為殘忍,正由動物醫院急救中。 防疫所表示,上述案件除違反動物保護法外,也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八條第四項,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所列槍枝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